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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数字化水平,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通知》分别对银行、市场主体提出基本要求,银行总行应建立完备的数字化业务管理制度、搭建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分行开展业务。采用数字化方式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应有较好的合规和信用状况,还应保证提交的电子单证合法合规、真实、完整、清晰,不得篡改或违规重复使用电子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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