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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范: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注意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在限行的区域、路段以及时间内行驶;在停止线以外等待交通信号指示;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在未设停放点的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那么,我市市区道路上实际通行情况怎么样呢?连日来,记者在归德路、文化路、神火大道等路段走访发现,虽然存在个别非机动车驾驶人越过停车线停车、抢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情况,但大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按照规定通行。记者还看到,在市区一些主要交通路口,交警不惧高温天气坚守岗位,对不按规则行驶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并要求不戴头盔的车主扫二维码进行登记。

“经过长时间的宣传与治理,现在市民在驾驶非机动车时行为逐渐规范起来,逆行、乱穿马路、上快车道的情况与以往相比明显减少,骑电动车的市民大部分都戴上了头盔。”7月9日,市交警二大队文化中队队长贾俊超告诉记者。

贾俊超说,目前交警部门对不按照规则行驶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以批评教育为主。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非机动车驾驶的相关规定,近年来,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多次走进中小学校、小区、企业等,通过列举交通事故案例、学习交通指挥手势、认识交通标识标牌和交通安全知识问答题等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市民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在学校,交警部门还着重讲解了在乘坐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时的行为规范,并鼓励学生做好小小监督员,督促家长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规范非机动车驾驶的工作中,志愿者也付出了很多努力。无论寒冬还是炎夏,在我市的各个路口,市民经常可以看到志愿者身穿红马甲、戴着小红帽、手拿小红旗的身影(如上图)。他们耐心地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佩戴头盔、不越线停车,把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摆放整齐……一个个忙碌的身影,成为城市中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市众人志愿服务队队长杜荣强告诉记者,自2019年起,该服务队就开展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几年来,他最大的感受就是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变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交通更加通畅,市民出行也更加安心。

“商丘是一个文明的城市,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贾俊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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