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育才中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按照《2023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郯教发〔2023〕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
【资料图】
根据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为我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我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我校,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3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县教体局和我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原则。
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实行标准班额。新入学的学生,要随机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名义违规分班。
(四)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2日8:30—8月6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8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三、招生范围
育才中学(东校区):南至人民路以北,西至西外环(包括阳煤恒通化工),东至郯东路,另外包括团结路东段(从原建筑公司至郯东路)以北的部分单位。北园社区辖区王城后、薛城后、郑城后、英城后、皮城后、叶城后、杨楼村及辖区内的小区。
育才中学(西校区):白马河以西郯城经济开发区及马头镇马头部分片区(马头镇马头部分片区的学生也可以到郯城三中报名,只能报一处学校)。
四、招生入学工作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②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③具有郯城县城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
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月9日--12日到我校南教学区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3年郯城县育才中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我校根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我校片区内的;
②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我校片区内的;
③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郯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我校片区内的;
④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生,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我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⑤非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城区户籍是指具有我校招生片区内单位、社区村街、街道户籍的。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5)特殊情况认定:
①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口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银行交易流水以及供电公司、水务公司、暖气公司出具的收费票据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半年以上)。
②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③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⑥县住建局代表县政府作为承租人出租的廉租房或公租房,是跟住房保障中心签的,有租赁合同。入学严格以与住房保障中心签的租赁合同为准,同时上交租费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方式的租赁不予承认。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衡量标准一致,入学严格以房产证为准。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②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
②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在郯城县居住最近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证明。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8月9日--12日到我校南教学区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3年郯城县育才中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
在我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3.特殊说明
①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学生毕业学校通知学生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情况上报基教科。
②受学位限制,只有城区小学学籍(无城区户口和房产)的进行大数据调剂安排。
③初中招生入学,符合所在片区学校就读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一律调剂安排入学。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
五、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继续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防止学生辍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六.育才中学入学工作日程表
招生咨询电话及技术服务联系人:(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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